朱佳麟律师(联系电话:13918137322)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曾在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监管及办案工作,多年的执法经验加深其法律理解,踏入律师行业后,主要工作领域为劳动、婚姻、工伤、合同、商标广告、知识产权等民事案件。工作理念是:受人之事、忠人之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或者称谓:2022年1月10日至今 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25年9月被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工会委员会任命为金山区律师联合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
执业机构: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9年
执业证号:13101201910077132
服务地区:上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299号801室(律所地址)
擅长领域: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商事合同纠纷
教育背景:本科—上海政法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重要经验总结:
1、曾代理上海统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旗下经销商合同纠纷一案,事实经过:统购公司旗下数十家经销商向统购公司主张返利,统购公司所代理的品牌未能给予统购公司相应返利,经销商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统购公司应该给经销商返利,至于统购公司未能到品牌方处追讨返利与本案无关,若统购公司下面的经销商成功主张返利后会导致统购公司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代理律师从附条件支付返利以及商业惯例出发,明确统购公司支付返利的前提是品牌方先给与相应返利,最终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代理人成功代理上海统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旗下经销商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使其避免相应损失。
2、曾代理王欢锋要求探望母亲一案,因家庭矛盾,王欢锋的姐姐不让王欢锋探望母亲,在现行法律未对儿子探望母亲一事有过任何立法的情况下,代理律师从天赋人权角度出发认为探望母亲无需法律规定,是天赋人权,法律应给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王欢锋的姐姐对于王欢锋探望母亲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扰。
3、小孩子溺水死亡后,家长认为河道管理人员未能对河道进行有效管理,河道的栏杆间距过大违反了国家关于儿童场所栏杆的强制标准,河道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代理律师代理上海市金山区水利管理所,认为首先家长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是小孩生命、身体、健康权的第一责任,其次关于国家规定的儿童栏杆间距不应适用本案,因为本案中的河道属于室外场所,儿童栏杆应现定于儿童活动场所。最后本案中儿童单独出现在室外河道长达3分钟,家长对此监护明显存在不当之处,应自行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发生了死亡的损害结果,就要求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对河道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定在合理范围之内,拒绝助长不合法理、情理的道德索赔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代理律师的意见。
其他信息:累计办案超过300件,劳动,侵权责任、商事合同领域擅长,职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能力证书: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证书
获得荣誉
2021年3月被上海市律师协会金山律师工作委员会评为2020年度“优秀清年律师”;
2026年1月上海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授予“同心共进奖”